亲戚让我代持房产,但是却让我偷偷签借条,我会有风险吗?
一、房产代持中被代持人的风险
1、由于代持人自身原因导致司法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房产的。委托代持人即实际所有权人未能第一时间知道并阻止的。只有依据代持房产协议向代持人重新主张赔偿责任,此时就可能面临代持人没有能力偿还或代持人不认可代持关系的问题。
2、房产代持人离婚,或意外身亡,则其名下的房产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离婚的财产分离分割和继承的法律纠纷。如果代持人或其配偶、家属不认可代持关系,实际所有权人能否拿回自己的财产权就变得不确定了。
3、代持人擅自出让房产,实际所有权人就只能依据代持协议向代持人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代持人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房产转让合同无效。
4、代持人私自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或私人,实际所有权人的房产将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有时即使保住所有权,可能也有损失。其次,代持人滥用经营管理权,损害实际所有权益。
5、代持人私自将实际所有权人的房屋用于出租、或者用于其他用途的。实际所有权人,想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时,是要大费周章的。
二、房产代持风险如何防范呢?
1、借名买房/房产代持协议
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录音的情况下,口头协议往往很难被证明,若代持人反悔了,出资人会很被动,只能东拼西凑各种证据,还很难证明真有代持这回事。所以,在把房子登记到别人名下之前,建议您与对方签一份借名买房或房产代持协议,通过白纸黑字落实双方的意思表示,以防范风险。
2、反抵押
反抵押指的是,在房屋登记到代持人名下后,出资人同时要求代持人把房子抵押给出资人,以实现对代持房产的控制。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实践中,如果房屋有抵押权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二次抵押或者房产过户时,都会要求房屋登记所有人去征求抵押权人的同意,所以,反抵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实际出资人对房屋的控制。通过反抵押操作,代持人不就不能偷偷将房产卖掉,而且当代持人存在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选择不同意其他债务人成为房屋抵押权人,房产可以避免强制用来还债的风险。
3、亲属知情函、预防性遗嘱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代持人不幸发生意外,去世了,如何保证继承人不会主张继承代持房产呢?这时,《亲属知情函》和《预防性遗嘱》就派上用场了。《亲属知情函》的目的是让代持人的近亲属知道房产代持这件事儿,并让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离婚或继承时主张代持房产的权利。《预防性遗嘱》的目的也是一样的,出资人可以提前要求代持人写一份遗嘱,表明这套房产属于出资人,在发生意外后应物归原主,而不纳入继承财产中。